2012年3月5日,我岗被授予“温州市巾帼文明岗”,岗长梅丽琴参加表彰会。
2011年6月,温州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批准我岗创建“温州市巾帼文明岗”。我岗全体成员紧紧围绕医院年度目标和工作重点及创建“巾帼文明岗”的活动规划,严格执行各项制度,遵守服务承诺,积极开展各项工作。在医院党办院办、信息中心及后勤保障科等部门的通力协助下,我岗顺利开展创建工作。当年12月,温州市创建巾帼文明岗检查小组对我岗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,并表示了充分肯定。
梅丽琴岗长表示,被授予温州市巾帼文明岗,是科室工作的一项成绩,更是科室发展的一个新起点。我们将以此为契机,充分发挥“巾帼文明岗”岗组的优良形象,爱岗敬业、团结协作,更好地服务患儿,服务社会,争取创建更高级别的巾帼文明岗。